关于印发台州市黄岩区推进质量强区建设工作方
时间:2011-07-22 16:24:04来源:yinhecms 点击:0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文件
黄政发〔2011〕31号
关于印发台州市黄岩区推进质量强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台州市黄岩区推进质量强区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台州市黄岩区推进质量强区建设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区质量强区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质量强区建设,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政府《关于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意见》(台政发[2010]35号)和《关于推进质量强区建设的意见》(黄政发[2011]24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强化质量工作在转变发展方式、推进转型升级、建设生态文明和维护社会和谐等方面的作用,以提升发展质量、提高生活品质、建设质量强区为总体目标,以构建“四大体系”、实施“八项工程”、推进“411”行动计划为主要载体,建立质量强区、质量强镇(乡、街道)、质量强业、质量强企“四体一位”工作格局,到2015年底全面完成区政府确定的质量强区目标任务,努力使全区产品、工程、服务、环境等重点领域质量水平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为黄岩“两个社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动力和保障。
二、构建“四大体系”
建设质量强区,质量安全是底线,质量技术是基础,质量诚信是前提,质量指标是衡量标准。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质量技术服务体系、质量检测支撑体系和质量诚信监管体系,是推进质量强区建设的重要基础。
(一)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强化各级政府对质量安全负总责,建立政府统筹协调、部门依法监管、企业落实责任、社会共同监督的质量安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追溯、召回、区域监管、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快建立和实施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和应急处置机制,切实增强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处置能力。
(二)质量技术服务体系。引导推动广大企业形成开发、生产、营销和售后服务等一体化的质量保证体系。引导企业建立健全标准化、计量、质量管理、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管理体系,推广应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推进企业管理创新。鼓励中介组织开展认证和咨询服务,形成特色鲜明、功能互补、覆盖全面、接轨国际的技术服务体系。
(三)质量检测支撑体系。围绕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块状产业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建设提升一批融合技术研发、分析试验、标准研制、培训咨询功能的检验检测公共技术平台。整合全区检测资源,建立检测能力覆盖我区产业,以法定检测机构为骨干、社会检测力量为补充的公共检测服务平台体系,为推进转型升级提供强有力的检测技术支撑。
(四)质量诚信监管体系。逐步完善质量信用的政策体系,加快搭建反映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互通共享信用资源的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加强质量信用监管,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培育诚实守信的质量文化,树立“信用黄岩”形象。
三、实施“八项工程”
(一)质量基础工程。强化企业在质量强区建设中的主体地位,以实施政府质量奖励制度为契机,推动企业大力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和有效的质量管理方法,推动企业开展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推动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无公害、绿色、有机等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地理标志产品注册,切实加强企业质量基础建设,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完善黄岩区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加快质量基础信息资源共享利用。
(二)质量平安工程。依法严格市场准入、环境准入,加强证后监管、环境监管和重点领域执法检查,确保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安全,防止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建立全区质量安全动态数据库,实行分类分级监管。构建以产品质量技术创新制度、产品质量风险预测评估制度、重点区域(产品)质量关注制度和质量预警制度为主要内容的质量安全防范机制。完善质量投诉举报制度建设。构建完善质量安全应急救援系统,不断提高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三)质量提升工程。围绕产业链、产品链大力推进行业重组整合,促进产业集群上、下游企业合理分工,提高本地配套能力。综合运用各种监管手段,大力开展块状产业质量综合整治,为块状产业的良性快速发展净化环境。以品牌建设、标准创新、质量创优整合提升为重点,全面提升质量建设水平。建设一批知名品牌、一批标准创新型企业、一批服务标准化企业、一批质量创优项目、一批节能建筑和改造样板工程。
(四)质量生态工程。以发展生态经济、开展综合治理和修复、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为重点,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一是深入开展生态区、乡镇、村等生态示范创建,深化绿色企业、学校、社区等绿色建设。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大力推进节能建筑建设和改造,大力推进能源计量管理和特种设备节能工作。
(五)质量信用工程。以质量信用记录为重点,搭建质量信用信息化平台,逐步建立质量信用制度,构建全区质量信用体系。开展质量信用评价,向社会公布一批质量信用良好的企业。建立质量信用信息共享机制,综合运用经济措施,联合建立起对质量失信、资金失信、债务失信等行为的惩戒制度。
(六)质量创新工程。以搭建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为重点,加快培育创新主体,全面提高企业质量创新能力。培育一批创新型企业、质量管理先进企业、质量管理示范企业,新增一批高水平的发明专利和国内国际注册商标,培育一批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企业及行业技术中心、产学研合作重点示范基地、优秀工业新产品。研发和推广一批环保先进适用技术。培育扶持一批环保产业龙头骨干企业和具有区域特色的环保产业集聚区和基地。培育一批商业模式创新示范企业。
(七)质量惠民工程。以解决全区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质量问题,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组织实施新一轮“菜蓝子工程”。加强保障性住房质量监管,提高保障性住房质量。推进清洁空气行动、城市“清静工程”、合格规范化饮用水源地创建工程。推进数字卫生建设,建立公民医疗档案,实现数据共享。推进民生计量工作。深入开展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活动。
(八)质量文化工程。以塑造城市质量文化为重点,大力倡导“全面、全程、全民”的质量观,在推进质量强区建设中充分体现黄岩的人文精神,塑造城市质量文化。引导企业将质量经营理念融入生产、经营、技术创新和服务等各个环节。加强质量知识普及教育,加强职高等院校质量相关专业学科建设,努力培养质量人才。大力培育生态文化,建设一批生态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有机融合黄岩文化底蕴,打造具有黄岩特色的城市建筑文化品牌。
四、推进“411”行动计划
“411”行动计划即推进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四大质量”建设,分别落实十一项重点工作。
(一)产品质量建设
1、建立黄岩区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收集国内外标准,完善涵盖模具制造、塑料制品、摩托车及汽摩配件、医药化工等我区七大主导产业的产品标准数据库,为企业和产业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标准查询和应对国际贸易措施服务。鼓励和支持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把主导产业、装备制造业等作为采标工作重点。鼓励龙头企业和规模上企业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积极推动我区优势龙头企业、行业协会、检验机构申请组建国家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组或省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深化农业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黄岩主导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标准体系,形成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基础、地方农业标准规范为主体、企业标准为补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运行标准体系。结合现代农业“两区”和各类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深入实施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工程。五年内制(修)订农业地方标准规范2个以上,新建省级以上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个以上。
2、培育一批优势品牌产品。一是编制品牌发展规划。根据产业特点,制定各级品牌培育发展规划,对列入规划的产品、企业、产业给予重点培育和扶持。重点培育高新技术、自主创新能力强、低碳型企业创品牌,争取五年内新培育市级以上名牌产品55个、著(驰)名商标11件。二是大力培育区域品牌。积极推进模具、塑料制品等主导产业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培育省市区域名牌,提高产业整体竞争力。三是加强品牌农业建设。进一步做好有机产品、绿色产品和无公害产品认证、无公害基地认定和管理工作,鼓励和推动各农业企业、各类专业合作社争创各类品牌。五年内力争有机产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面积占全区食品用农产品种植面积的90 %,新创知名农产品示范品牌2个以上。四是积极创建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在模具、塑料制品等主导行业逐步开展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创建活动,探索建立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建设机制。
3、推进块状产业质量提升。一是发挥龙头骨干企业在块状经济发展中的领头作用,培育100个产值超亿元企业。二是在模具、塑料制品等块状产业推广实施联盟标准。三是引进一批市场前景好、对区域发展带动性强的产业项目,实施技术改造、标准化重点项目和质量赶超项目。四是引导企业采用卓越绩效管理、5S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贯彻落实中小企业质量管理基本要求,强化企业质量管理。五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建立自律性机制,加强行业自律。六是加大对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管力度,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积极推动自愿性认证工作,鼓励企业开展各类先进管理体系认证,增强获证企业管理体系运行有效性。
4、推进出口产品质量提升。一是推进出口产品区域化监管机制建设。强化地方政府、质量监督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行业协会、生产企业的联动,探索建立区级区域化质量管理建设机制。二是提升出口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推动出口企业积极开展境外商标注册,设立境外营销机构和售后服务体系。鼓励出口企业加强国际各类认证建设。鼓励和支持出口企业逐步提高研发设计、加工制造、营销服务等方面的水平,提高出口商品的科技含量、档次和附加值。三是大力推进出口产品品牌建设。以工艺品、节日灯等行业为出口名牌培育重点。到2015年,争取4家企业入选“浙江出口名牌”,培育8家“台州出口名牌”企业。
5、开展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推广行动。建立政府质量奖励制度,以争创政府质量奖为导向,开展先进质量管理方式推广活动。全力推动在龙头企业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和其他有效的质量管理方法。五年内组织20家工业企业学习和实践卓越绩效模式,培训50名以上掌握并实践卓越绩效模式评价标准的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培育5名质量奖评审员。
6、加强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建设。一是建设区食品农产品检测中心、模具检测中心、电动车和零配件检测中心,按“强、精、专”要求,服务块状产业。二是鼓励各种经济主体参与平台建设,形成一批满足产业、企业发展需求的公共检测服务平台。
7、深化节能减排行动。一是根据行业、企业能耗特征,推行“一行一策、一企一策”分类管理。二是督促年综合能耗1000吨标煤以上耗能企业配齐能源计量器具,争取这些企业五年内全部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引导企业加强对计量数据的管理应用。三是开展锅炉、电梯能效测试和锅炉水质化验,推广实施锅炉余热回收等节能技术,加强节能技术改造。四是鼓励企业创建省市级能源计量示范单位、特种设备节能减排示范单位和安全与节能锅炉房,树立节能减排典型。
8、深化质量安全保障行动。一是摸清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健康安全类重点产品等底数,按照质量安全风险高低和监管难度实行ABCD分类监管。二是健全“政府总责、部门主抓、企业主体”的责任机制,推进基层监管网络建设。继续强化条块结合,按照分段监管职责分工,加强部门联合,区乡联动,各环节无缝对接,形成全程、全方位的质量安全监管格局。三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农产品从田头到餐桌的全程质量可追溯的保障体系。推进农产品生产档案规范化建设。加强动植物疫病监测和管理,强化动植物疫情综合防控,严防重大疫情流入或发生。规范农产品包装标识。加强上市前农产品质量控制,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着力抓好农产品质量例行抽检和监督检查。建立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农业投入品抽样送检。四是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建立“菜篮子”工程全程质量追溯体系,加快IC卡信息化交易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搭建市民查询、质量监管、源头追溯信息平台,逐步形成产地有准出制度、销地有准入制度、产品有标识和身份证明、风险可控的全程质量追溯体系。到2015年,肉类商品全面实行质量可追溯制度,蔬菜全面推行农产品产地编码,建立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抓好屠宰场定点审验和等级评定。到2015年,全区生猪定点屠宰覆盖率达到95%以上,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98%以上,机械化半机械化屠宰率达到95%以上,牛、家禽全面实行定点屠宰,杜绝注水肉、病害肉、劣质肉上市现象。五是加强药品质量安全管理。鼓励药品生产企业提高药品标准。研究制定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标准。针对药品运输环节安全隐患问题,加快发展第三方物流,实现药品运输温湿度规范管理。加强源头风险控制,建立和完善产品注册专员制度,强化产品注册内部审评,实行药物临床试验备案制度。健全药品生产企业厂外车间属地监管机制,全面实施无菌、植入类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力争药品评价抽验合格率达96%以上,国家基本药物和高风险药品的电子监管覆盖率达100%,无菌、植入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GMP认证覆盖率达100%。七是加强餐饮业质量安全管理。全面推行餐饮企业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在食品卫生信誉度等级A级餐饮单位全面推行“五常法”管理。制订并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和餐具安全标准。研究制定中小学校外配餐等大型集体配餐安全监管制度,防范加工、运输环节和餐具安全风险。加强餐馆业卫生监管,全面提升餐饮卫生质量。力争餐饮食品评价抽验合格率达90%以上,餐具评价抽验合格率达80%以上;餐饮业、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率分别保持在98%以上和100%。五年新创建国家级、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1条、示范单位5家。
9、产品质量集中执法整治行动。一是深入开展重点产品、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突出抓好食品、农资、建材、汽车配件、“黑心棉”等重点产品,小企业、小作坊、“黑窝点”等重点对象,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的专项执法活动,深化区域质量整治;加大对商业欺诈、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行为的打击整治力度。二是开展块状产业质量综合治理。重点打击块状产业涉及的假冒伪劣生产行为,浪费能源、污染环境的非法生产行为和恶意假冒行为。三是建立群众举报、质量申诉、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市场价格变化等综合信息分析系统。
10、加强质量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建立质量信用评价体系建设。以提升企业质量信用水平为目标,以企业质量档案为基础,与企业注册、经营纳税、金融借贷等诚信制度互为依托的科学公正的质量信用评价体系。二是搭建信用信息交流平台。质监、工商、物价、金融、税务等部门逐步实现信用资源共享,联合建立对质量失信、资金失信、债务失信等行为的惩戒制度。三是强化“失信受罚”风险意识,培育“诚实守信”质量文化,督促企业建立缺陷产品召回和投保产品责任保险制度,自觉抵制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11、开展质量教育培训行动。一是开展产品质量普法行动。是以食品、药品、安全健康类重点产品、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为重点,开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教育。二是开展质量管理知识培训。以块状产业为重点,有针对性开展企业主、管理人员的先进质量管理知识培训。对企业技术人员组织开展标准化、计量、检验检测等技术培训,提高企业技术人员专业技能。三是开展质量知识公益讲座。组建质量知识讲师团,进社区、村居、校园开展识假辨假、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知识讲座。
(二)工程质量建设
1、强化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体系建设。一是更加注重落实建设单位管理责任。由建设项目法定代表人对工程质量总负责,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二是强化施工单位质量主体责任,特别是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现场管理责任,突出项目分包、工程款支付、变更签证、质量验收等环节;同时要落实企业、项目部、班组等不同层级的质量安全责任。三是发挥监理的独立第三方功能,完善委托机制,明确其责权利,切实履行监理质量责任。四是加强勘察、设计单位的现场责任,发挥勘察设计人员在提升工程质量上的作用。五是强化政府监管部门监管责任,严格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和施工图审查、质量检测等有关单位执业人员的质量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2、完善建筑业管理信息系统为平台的市场信用体系。一是将建筑业各子网络平台整合到台州市建筑业信息管理平台中,使网络具有招标投标管理、造价咨询、合同管理、图纸审查、施工许可及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竣工备案等综合管理职能,实现企业、人员、项目信用平台等方面的动态管理和数据库共享,实现建筑业信息化管理。二是完善建设行业企业与从业人员信用征集机制,编制信用采集、维护和发布的标准规范,形成包含信用调查、信用评价、信用自律、信用档案等为内容的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三是落实工程建设不良行为和黑名单记录管理等制度,实现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形成市场与现场管理联动的工作机制。
3、加强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一是通过加强招标投标环节监管,杜绝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低于成本的价格中标、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等严重影响工程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完善招投标制度,依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改进评标方法,体现工程质量优质优价,确保建筑市场公平有序竞争。
4、开展建筑主材、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整治。一是开展对进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钢筋、防水材料、墙体材料、建筑节能材料等主要建筑材料的现场抽查工作,杜绝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实体。二是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开展抽查,对质量管理存在严重问题的生产企业加大处罚力度,提高全区预拌混凝土企业生产水平。三是对良莠不齐的建筑节能材料市场加强监管,建立有效的优胜劣汰的市场准入及清出制度。
5、深入开展预防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专项活动。一是组织技术力量研讨质量通病控制措施。在全面分析当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发生原因基础上,根据《台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预防控制措施》等技术细则,指导全区住宅工程通病防治工作,预防控制的重点是解决开裂和渗漏问题。二是严格把好设计源头关、施工过程关和竣工验收关。在设计源头上要抓好施工图质量,在施工图中要有体现防裂、防渗、防漏等质量通病防治的具体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做到按图施工、严格控制原材料的质量、合理应用施工工艺。在竣工验收时要对易产生质量通病部位加强检查,在住宅工程投入使用前,尽量消除质量通病。三是各方联动,全员参与。通过建章立制,明确各方责任主体在质量通病防治中的责任。通过组织发动,形成“企业自律、监理负责、监督有力”的局面。
6、认真实施建筑节能工作。一是加强源头管理、严格把关,确保建筑节能工作实施。在规划选址、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阶段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规范标准。推广应用节能型建筑、结构、材料、用能设备及相应施工工艺技术。实施居住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二是加强过程监督管理。在工程实施各个阶段,按照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对设计、施工、监理、图审、质量监督等单位的要求,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三是执行建筑节能工程专项验收。房地产开发工程的《住宅使用说明书》中必须明确节能措施、隔热保温性能等建筑节能基本信息,并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请时报主管部门备案。
7、全面实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一是完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二是进一步提升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实施效果,并不断完善操作办法。加强对分户验收工作的监督检查,并以住户的投诉率与满意度作为衡量分户验收效果的重要标准。
8、积极推广应用“四新”技术。一是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应用水平。五年内创建省级技术研发中心1家以上,取得国家级工法1项、省级工法3项和各种专利3项以上。二是重点推进一系列实用技术。全面应用预拌砂浆,推广12层以下住宅的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推广应用新型建筑结构技术,推广应用混凝土工程和钢筋工程节材技术、基础和地下室施工技术等。三是开展制约工程质量的技术难题攻关。重点是开展陶粒砌体和加气混凝土块的自保温性能适用性研究,台风多雨地区围护结构防渗漏技术研究等。四是以政策拉动、人才带动“四新”技术推广。将“四新”技术应用列入勘察设计市场检查重点之一,将“四新”技术业绩作为工程招投标资格预审重要内容,形成由专业技术带头人、技术骨干和一般技术人员组成的专业人才梯队,以人才队伍带动新技术应用。
9、加大工程质量创优夺杯力度。一是政府出台质量创优鼓励政策。对质量创优夺杯的企业出台奖励政策,对创国家、省、市级优质工程的企业给予不同层次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并辅以一定的经济优惠政策。二是开展技术交流活动,引导企业学习省内外先进地市、龙头企业的质量创优经验。
10、加强从业人员质量意识和专业技能教育培训。一是实施分类施教。加强施工企业在岗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提高项目管理人员专业技术素质。对一线操作人员进行岗位质量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加强对监理人员的执业技能和职业道德培训。二是开展专业培训。重点剖析省内外典型的质量事故案例,讲解各类质量事故的特点和预防措施。三是开展宣传教育,营造人人关注工程质量安全良好氛围。
11、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学习和实施卓越绩效模式。组织行业内龙头企业通过多种形式,学习《卓越绩效评价准则》,掌握卓越绩效模式的相关知识,并成为积极的推进者。积极争创质量奖,逐步提高工程质量和企业经营业绩,促进我区工程建设企业的整体素质和市场综合竞争力的整体提升。
(三)服务质量建设
1、加大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力度。大力开展服务业标准试点示范,逐步形成以示范项目为带动的服务业标准化推广体系,建立完善服务业标准化推进机制,积极发挥服务业重点企业在标准推广实施中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引导、督促服务业企业按标准开展经营活动,不断提高服务业企业的标准化程度。
2、深化服务业品牌培育工作。支持服务业企业开展自主品牌建设,指导和推动企业品牌规划、创建工作。加强服务业区域品牌建设,提升品牌的影响力。重点引导科技、信息、物流、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开展服务品牌培育。争取五年内新培育各级服务品牌10个以上。
3、推进服务企业质量管理认证。以服务业企业质量管理认证工作为抓手,强化企业的服务质量意识,促进服务业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与服务产品生产流程日常控制相结合,夯实企业服务质量提升基础。通过企业质量管理认证推广,提高我区服务企业的整体质量水平。争取五年内推进10家服务业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4、加强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大力发展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重点抓好物流、金融、研发、信息等服务业发展。引导发展有特色优势的现代服务业,加快集聚区建设。加强对服务业集聚区的指导、管理和培育。
5、加强服务业重大项目计划编制。编制好服务业重大项目计划,在服务业重大项目选择上,重点向生产性服务业和新兴服务业领域倾斜;条件设定要突出项目规模效应、带动能力、区域影响力和行业代表性。
6、加强服务业重大项目管理。建立重大项目联系和协调机制,加大项目实施力度,年中开展一次项目建设情况的摸底调查,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问题和困难。实施好服务业“十二五”规划内的项目,加强对服务业重点项目的前期研究,建立动态管理的重大项目储备库。
7、加大服务业重点企业培育力度。鼓励服务企业并购重组,加大资源整合力度。选择一批主营业务突出、具有知名品牌、市场竞争力强的服务业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鼓励引进国内外知名的服务企业,鼓励其到我区投资发展各类服务业。
8、推进服务业改革工程。进一步推进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充争发挥行业协会等组织的作用,支持开展其在服务业品牌创建、标准制定、典型宣传、咨询评价、前期研究等方面的工作。积极承接国际服务业转移,推进服务外包和服务贸易发展。
9、推进服务业创新工程。推动服务业技术创新。大力促进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展。抓好服务业创新发展典型宣传。充分借鉴先进地区发展服务业的成功经验,结合本地实际,推动服务业发展的思路创新和政策创新,加快服务业发展步伐。
10、积极实践卓越绩效模式。在5年内,培育、扶持、引导区内服务业领域的标兵企业学习《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指导企业实践卓越绩效模式,建立健全经营管理框架,改进、提高服务质量和经营绩效,鼓励具备较高管理水平的企业积极申报政府质量奖。促进企业主动履行社会责任,使企业与员工、顾客、环境、社区和谐发展,从而持续改进服务质量,促进服务业的良性发展。
11、加强服务质量诚信建设。制定服务质量信用制度,加强信用监管,扶持质量诚信企业,惩治失信企业,淘汰严重失信企业。逐步完善服务质量信用的政策体系,加大失信惩戒力度,通过市场机制促进服务质量水平提高。开展多层次服务质量诚信制度与文化建设,引导企业注重服务质量信誉,培育诚实守信企业文化。
(四)环境质量建设
1、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一是继续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平原河网水污染防治规划,强化农业源、工业源和生活源污染治理,形成合理的水量调配统筹制度,建立河道清淤和保洁长效机制,开展河道生态保护与生态修复,推进形成以水质目标管理为核心的流域水环境管理工作机制。二是深入开展工业企业废水达标整治。全面铺开工业企业废水达标深化整治,深化化工、医药、造纸、印染、电镀、食品加工等重点水污染排放行业的污染整治,加快集中式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和提标改造。
2、强化饮用水源保护。一是加强集中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二是继续实施库区移民计划,大力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污染整治和生态建设,完善蓝藻监测防控体系,建立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安全评价体系和水质恶化预警指标体系,探索建立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预警系统,完善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三是加快推进乡镇、联村、单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和建设,逐步建立农村饮用水源地水质常规监测制度。四是筹建备用水源,创建合格饮用水源保护区。五是加快分析长潭水库淤泥淤积情况,制定科学清淤和铅锌尾矿整治方案,编制实施长潭水库水质中长期开发利用保护规划。
3、加强大气环境保护。一是强化工业废气防治,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大力推进热电企业脱硫工程建设,整治中小型工业企业锅炉窑炉污染,积极推进有机废气污染控制。二是开展交通物流废气整治。加快机动车尾气排放控制,加强在用车辆环保检测,大力推行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管理,加大高污染排放车辆淘汰力度。建立在用机动车检测与维修制度,积极推进油气回收工作。三是加强生活源废气整治,推进清洁能源、防治建筑施工扬尘、强化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开展服装干洗业污染治理,控制城乡地面和道路扬尘,整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废气。
4、加强固废及土壤污染防治。一是继续加大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力度。加快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步伐,加快向农村延伸,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试点工作。加强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加强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监管,逐步拓宽医疗废物收集范围,提高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和处理效果。二是加快推进污泥处置。以城市污水处理厂为重点,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和化工、制药、印染、造纸等四大行业企业配套污泥处置设施的建设。三是加快土壤污染防治。以医药化工企业等污染场地为重点,选择不同污染类型的土壤开展综合治理与修复,建设土壤污染治理示范工程。四是全面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以含铅蓄电池业、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业等行业为重点,深化重金属污染整治,加强重金属危险废物安全处置设施建设,规范企业物料堆放、暂存,严格含重金属危险废物转移、运输和处置利用的全过程监管。
5、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一是建立联防联控的噪声污染防治机制。加强工业企业、社会生活、建筑施工和道路交通等各类噪声源监管。加强固定噪声源的综合治理。二是加强流动声源噪声污染控制,推进船舶航运、机动车噪声污染控制,强化城市禁鸣管理,优化路网结构,限制重型机动车进城,大力推进高速公路、铁路等重要交通干道两侧噪声敏感点隔声设施建设,加强城市道路路面维护与道路两侧绿化带建设。三是加强生活娱乐噪声污染防治,切实改善城区噪声环境质量。
6、加强辐射污染防控。一是强化辐射安全评价和监督。二是加强工业企业及医院各类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的安全管理,落实放射源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放射源安全监管目标,确保不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等安全事故。三是加大电磁辐射环境管理力度,加强移动基站、高压输变电系统的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促进全区电磁辐射项目合法、健康发展,确保我区辐射环境安全。
7、深化主要污染物污染减排。一是巩固和深化水污染物总量控制。继续实施化学需氧量减排,新增氨氮总量控制和减排任务。二是加强和完善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继续实施二氧化硫减排,新增氮氧化物总量控制和减排任务。三是探索实施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措施。继续实施新一轮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四是积极倡导低碳绿色的生活方式和消费理念。
8、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一是加大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严格实施主体功能区划和生态功能区划,加强环境保护分区、分类管理。二是以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目标和载体,切实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三是大力推进生态示范建设。深入推进生态区、乡镇(街道)、村创建活动。四是深化生态环境教育示范基地、绿色企业、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医院、绿色家庭、绿色饭店等“绿色系列”建设。
9、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一是继续推进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环卫设施改造工程,建设一批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示范工程。二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加快建设生态养殖小区,全面整治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开展农药化肥污染防治,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控制农药使用量。加强农作物秸秆污染防治,推广秸秆还田、秸秆饲料利用和秸秆沼气化利用技术,控制农用地膜污染。三是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推广科学给饲技术和生态养殖技术,强化用药管理。四是加强农村土壤污染防治。完成土壤污染调查,建立土壤环境监测网络。五是加强农村工业点源污染防治。强化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10、改进企业环境绩效。积极推进企业通过环境绩效的改进,创造性地改进经济绩效,从而达到环境和经济双赢的局面。一是积极推广清洁生产工艺,大幅度提高自然资源的生产力,降低生产成本。二是促进企业实现资源的回收再利用,实现逆向物流和工业生态两种闭合循环的生产模式。
11、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一是加快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建设。加快实现大气、地表水、噪声、生物、土壤等各个方面的监测能力,积极建设实时监控现代化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控平台。二是加快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工程体系建设。加快城乡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进度,推进配套管网和污泥处置设施建设,全面启动现有污水厂脱氮除磷、提标技术改造。三是加强环境执法与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加强环保监管队伍和机构建设,建立一支能适应环境监管需要的环保队伍。建立乡镇和重点工业园区环保监管制度,强化农村环境监管。四是加强环境信息保障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数字化环保信息发展规划,建立信息化基础、应用、安全、数据、运维和标准体系,建设完善环境信息平台和辅助决策平台。五是加强生态修复工程体系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体系。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质量强区建设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考核工作。黄岩质监分局要充分发挥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承担日常工作。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加强领导,确保落实质量强区建设各项部署落到实处。黄岩质监分局、区建设局、区发改局、区环保局分别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的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专项工作组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通力合作,共同推进质量强区建设的深入实施。
(二)明确工作职责,完善责任体系。领导小组在区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全区质量强区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制定实施质量强区工作方案和质量强区绩效指标评价体系,加强考核督查,定期向区政府报告工作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联席会议、联络员、信息报道、新闻发布、工作督查等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制定本部门推进质量强区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各乡镇、街道要制定推进质量强乡镇、街道的方案,大力开展质量强乡(镇、街道)、质量强业、质量强企活动。
(三)强化目标管理,建立考核体系。区质量强区四个专项工作组,抓紧研究制定质量强区工作考核办法,列入年度政府目标考核体系,把质量强区工作各项目标任务逐层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确保质量强区目标逐年稳步推进。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各自区域质量工作的领导,把质量工作纳入乡镇、街道绩效考核体系。区政府每年召开一次质量强区工作会议,对在质量强区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责令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
(四)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作用,大力宣传质量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质量法制意识。要坚持典型引路,以正面宣传为主,对重视质量、守法经营的优秀企业和质量过硬的名优产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通过宣传引导,大力培育和倡导“全面、全程、全民”的质量观,推进黄岩质量文化建设,形成人人重视质量、人人监督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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